11月11日,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在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(2015)》举行发布会中,回答了记者提出的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,流动人口可不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,享受相关的服务内容”问题。 他表示,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。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,第二个孩子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。近期,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已经宣布,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回到户籍地审批。所以,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。 王谦介绍,卫计委现在已经把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扩展到二孩,比如手续不全要通过承诺制来做,这些工作都已经安排。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程序告诉基层,指导基层加强流入地和户籍地的信息沟通,把网上办事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。“我们也预计到,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,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。” 他也表示,总之,流动人口是全部人口的一部分,对于流动人口相关管理和服务服从整个工作安排,要落实好,让流动人口更方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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