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 实上,因为这些堕胎办法非常难忍受,所以才发明D&E,就是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问题。趁胎儿还在子宫中「隐藏」,把他切割,压碎,或者毒死, 结果仍是致命的,只是对母亲和医药工作人员而言,没有那么清楚可见。不管如何,它对医药工作人员的影响仍然是一样的。 堕胎医生的自白在夏成夷的麦德茂和查亚报导:「护士们觉得自己代替了其它城市中的地下堕胎者,和他们一样,亲手去把婴儿(他们所用的字,形容那些排出的胎儿身体部分,或者仍然温暖的胎儿,有时甚至还在呼吸)切片或砍碎。」…… 医生们也在所难免。很多国家都报导,愈来愈多医生因为内疚而沮丧崩溃。 子宫切除术还 有一个办法,叫做子宫切除术,用在六到八个月期间,这个办法和剖腹产术只有一个不同之 处,整个手术是为了谋杀婴儿,不是为了救他。这个手术是把肚子切开,直入子宫,取出婴儿,不照顾他,让他死去,或者早在母亲体内先勒死他(婴儿是不能在子 宫外被勒死的)。一旦婴儿是在子宫外,他不可以被杀死;否则医生就犯了谋杀罪。按照法律,他只可以被饿死。 一个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,对待生命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。也许只因为你我一时的错误,其实很多时候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。 精彩推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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